具有本市戶籍的常駐居民,以及在本市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購買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符合國家相關目錄要求,并在本市銷售、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均可享受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50%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
廈門市新能源汽車的購車地方財政補貼按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的比例確定補貼標準,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不得超過汽車銷售價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