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東省政府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山東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