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
自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和發改委于1月21日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以來,時間已經過去了將近三個月,這項調查的最終結果有望在4月下旬發布。